教育部:教师主动参与志愿活动可计考核

 教育部(微博)昨天发布《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》,提倡教师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参与适合职业特点的无偿志愿服务活动,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。

  教育部建议,中小学教师可将农村留守儿童、城市随迁子女、困难家庭学生、残疾和学习有困难学生、薄弱地区教师等作为 主要服务对象,开展免费学习辅导、巡回支教、城市教师对口帮扶农村教师等志愿服务活动。高校教师可开展科技文化医疗服务下乡进社区、科技成果惠民生、专业 对口支援交流、扶危济困、重大活动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。退休教师可到学校、社区及农村薄弱地区,开展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、教学技能传帮带、传统文化弘扬等 志愿服务活动。

  教育部鼓励教师成为注册志愿者,同时建立教师志愿服务“绩分银行”,对教师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证和登记,有关表现可在教师考核评价中予以参考。(记者李琦)

  (京华时报李琦)